一、项目名称: 物流智能分拣设备
二、项目编号:GXJD-2022(ZB)-016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7月 20日
四、更正日期:2022年8月3日
五、更改内容: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本项目的报价文件应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5:00~17:30。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 月10日9时30分)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收件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收件人:唐工;电话:159777445259。
2、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的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4、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及样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5、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自拟)。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及样品提交至该项目开标评标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西嘉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11号3栋 | 地 址: | 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8楼 |
邮 编: | 530000 | 邮 编: | 530022 |
联 系 人: | 邓先生 | 联 系 人: | 范栩瑞 |
电 话: | 13877910713 | 电 话: | 0771-5389203 |